(一)对于挪用公款的员工,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如暂停其工作,进行内部调查,固定相关证据,了解挪用公款的具体用途、时间等情况。
(二)向司法机关报案,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和线索。
(三)要求员工尽快归还挪用的公款,以减少单位损失。若员工主动归还,可在司法量刑时作为从轻处罚情节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