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决定解散后,应及时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确保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等工作准确无误。
(二)严格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包括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三)在完成所有债务清偿后,若有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