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只签一年,第二年未签仍继续工作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从原劳动合同期满一个月后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公司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满一年后,视为公司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者在主张赔偿时,需注意收集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根据最高院即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用工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只能要求补签书面合同,无法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因此,若符合上述情形,劳动者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申请劳动仲裁,以争取获得双倍工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