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合同丢失,应积极收集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服务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收集到证据后,按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在申请中明确写明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在仲裁申请中附上证据及证据来源,同时提供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