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依法履行辞职程序后老板不让走,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时间到劳动关系解除;老板克扣工资可收集证据投诉或仲裁;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致损失可要求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辞职,这是法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方式,时间一到劳动关系自然解除,无需老板批准。老板若以此克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凭借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若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入职新单位受阻等损失,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进行赔偿。若在辞职过程中遇到复杂情况或对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