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支付“定金”,因自身原因不想购买,定金一般无法退还,建议提前评估自身购房能力和意愿,避免冲动支付定金;若因开发商原因致合同无法订立,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沟通记录等。
(二)若支付“订金”,不想购买时可要求退还,与开发商协商退款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致合同未能订立,可要求出卖人返还定金,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并提供相关事由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