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在普通区域非法采砂,价值7万元未达到10万元至30万元的“情节严重”标准,通常不入罪;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价值7万元已达到5万元至15万元的“情节严重”标准,构成非法采矿罪。
(二)若入罪,一般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若存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10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5万元至15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