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时,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
(二)若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认定工伤后等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若未缴纳,职工近亲属先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无果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法院起诉单位。
(三)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明确被告是作出该行政行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