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工程结算价超过合同价分不同情况处理,合理原因按合同流程调整价款,施工方原因超支由其承担,不可抗力可协商分担,有争议先协商,不成则按约定仲裁或诉讼。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双方应依约履行义务。当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合理原因使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且按合同约定完成变更确认流程,双方就应按实际工程量及约定计价方式调整价款,施工方提供资料,建设方审核付款。若施工方擅自变更方案或管理不善导致成本增加,这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超出部分由施工方承担。对于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超支,双方应遵循公平原则协商分担。若双方对超价部分有争议,可先自行协商,协商无果则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通过仲裁或诉讼确定价款。若在工程价款结算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