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受案范围涉及工商、税务、财政、教育、治安、土地、药品监管、证券监管、政府采购、社会保障等50余大类,几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领域。其中有近五成的一审行政案件发生在与民生相关的行政管理领域。那么法律行政处罚败诉的原因都有哪些,《白皮书》通过对2013年全市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的系统分析和梳理,认为当中反映出的行政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一)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
如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中,有的区县政府在作出补偿决定时,遗漏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含有的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以及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的内容,导致补偿决定内容不全而被判决撤销。在拆除违法建设案件中,有的行政机关在缺乏权威部门认定涉案建筑为违法建设证据的情况下,即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甚至直接予以强制拆除。
(二)适用法律错误。对法律法规的理解适用不全面、不准确。
在一起被诉行政复议案件中,当事人在被解除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后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错误地将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计算在了申请复议期限之内,并据此决定不予受理,违背了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计算标准的立法目的和法定方式。
(三)违反法定程序
在一起被诉行政登记案件中,法定办理登记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在受理时承诺将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但其结果是既未在承诺的时限内,也未在法定的时限内作出决定,而是在逾法定时限一个多月后才作出不予登记决定,并将落款日期倒签至法定时限届满之日,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四)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主要表现在:
(1)无故拒绝接收当事人的履行职责申请。个别行政机关拒绝签收当事人邮寄递交的履责申请,或签收邮件后又以签收人不适格为由拒绝履行职责。
(2)有的行政机关窗口部门在签收当事人提交的履行职责申请后,未及时将其移交具体业务经办部门处理,导致逾越法定处理期限仍没有依法作出处理。
(3)部分行政机关职责交叉导致履行职责不当。比如在查处违法建设案件中,由于规划部门、城管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导致在查处违法建设案件中,规划部门、城管部门之间权责不清而导致怠于履行法定职责问题。
(五)在行政执法中还存在一些共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