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分居期间若无特别约定,所得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一方因人身损害获赔、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归一方、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等属个人财产;双方也可书面约定财产归属。
法律解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居未解除婚姻关系,所以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都属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共有。不过,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依据法律规定属于个人财产。并且,若夫妻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对分居期间财产归属进行约定,该约定是有效的。在处理分居期间财产问题时,涉及复杂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若大家有相关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