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举证建议
1.收集挂号单、病历等能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材料。
2.准备身体损伤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证明受损害事实的证据。
3.留存就医时间、地点的凭证,以及能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初步证据。
(二)医疗机构举证建议
1.若主张免责,提供相关检查报告、诊疗记录等,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2.出具操作规范流程文件等,证明医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
(三)双方通用原则
双方举证要遵循真实、合法、关联原则,确保证据来源合法且与案件事实有直接关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