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且由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按劳动者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单位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履行,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三)员工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四)员工主动辞职且无单位过错情形,通常无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