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分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患者需对就诊事实、损害事实举证,若主张诊疗过错赔偿,还需证明因果关系和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过错。但特定情形适用过错推定。
1.一般情况,患者负有主要举证责任,需提供到医疗机构就诊及受到损害的证据,若主张诊疗过错赔偿,要证明因果关系和对方过错,这能促使患者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也防止滥诉。患者应及时收集保存就诊记录、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证据。
2.特定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如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规范、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病历资料存在问题等,此时医疗机构需自证无过错,否则担责。这能保障患者在信息不对称时的合法权益。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妥善保管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