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尽早收集证据,包括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缴费凭证等与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相关的资料,以证明医疗纠纷的存在和自身权益受损情况。
(二)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如医疗纠纷律师或医学专家,了解自身权益和可行的维权途径,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三)若对“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时间点把握不准,可向法院咨询或寻求专业法律意见,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