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对怀孕女性员工调岗减薪,应按医疗机构证明,减轻其劳动量或安排适应的劳动。
(二)若单位未经协商擅自调岗减薪属违法,但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时,单位可合理调岗,不过不能随意降薪,且要有充分证据证明不能胜任原工作,新岗位要与原岗位相关、工资相当。
(三)怀孕女职工遇到不合理调岗减薪,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