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不接收民事纠纷法院传票,法院会采取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仍不到庭,法院可拘传。
法律解析: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流程,若当事人不接收法院传票,法院有相应送达措施。当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收时,可采用留置送达,即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见证,将传票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完成送达。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一定期限后视为送达。经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有权缺席判决,这会使被告丧失陈述、辩论等权利,大大增加败诉风险。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仍不到庭,法院可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庭。若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或对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