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自建房与邻居的采光纠纷问题,我理解您的困扰。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应当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具体到您的情况,需要重点考虑几个方面:第一,您建房时是否取得了合法的规划审批手续;第二,房屋高度与胡同距离的比例是否符合当地建筑规范(一般要求建筑高度与间距比例在1:1至1:1.5之间);第三,邻居主张的采光影响是否达到法律规定的妨碍程度。建议您:1.先查看当地城乡规划部门对建筑间距的具体规定;2.保留好建房审批文件等证据;3.可以请专业机构对采光影响进行评估。如果确实存在影响,可能需要与邻居协商补偿方案;若影响不大,可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维护权益。建议先尝试与邻居友好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