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在单位服务满十年且无严重过错、未达可解除合同法定情形,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自身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可要求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权益。
(二)当单位违法辞退服务满十年员工,员工可拒绝并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三)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员工可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