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所有权一般归建房人;若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建造,房屋属家庭共有财产;发生继承等情况时,房屋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流转,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基于“房地一体”原则在房屋存续期间使用宅基地。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只有使用权。然而村民依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出资建房,因合法建造这一事实行为,房屋建成时建房人即取得所有权。若家庭成员共同出资,房屋就是家庭共有财产。继承时,房屋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流转,但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继承人,可按“房地一体”原则在房屋存在期间使用宅基地。若您在宅基地房屋所有权、继承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