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快车道相撞,导致非机动车驾驶员死亡,责任通常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判定,具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责任划分情况:
- 非机动车无过错: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 非机动车有过错: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例如,非机动车驾驶人在快车道逆行、闯红灯等,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其对自身损害存在较大过错,应当依法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但如果机动车一方存在疏于观察、未及时避让等过错,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 机动车无过错: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非机动车故意碰撞: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际判定中,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监控录像等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