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发包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就能解除合同。
(二)当出现承包人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等发包人可解除合同的情形时,发包人可行使解除权。
(三)若存在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等承包人可解除合同的情形,承包人可行使解除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