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刑事拘留,密切关注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在拘留后3日内会提请,特殊情况延长1至4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同时留意检察院7日内作出的是否逮捕决定。
(二)若最终被判定有罪,需按照判决服刑;若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等待提前释放。
(三)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程序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