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孕妇产假期间工资发放分两种情况,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由保险基金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发生育津贴,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的单位补足;单位未缴纳的,按产假前12个月平均工资发放。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障了孕妇产假期间的工资权益。当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时,生育津贴是产假工资的主要来源,这体现了生育保险制度分散用人单位风险、保障女职工权益的作用。若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确保女职工收入不降低。而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时,需自行承担支付产假工资的责任,按照女职工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支付,该工资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这一规定促使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生育保险,也保障了未参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产假工资发放方面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