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中介促成合同成立,即便合同后续未履行完,委托人通常要按约定支付报酬,因为中介主要工作是促成双方订合同。
(二)若合同未成立,中介不能请求支付报酬,但可按约定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的必要费用,像带看房屋的交通费用。
(三)若中介未如实报告重要事项且损害委托人利益,既不能请求支付报酬,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