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试用期加班工资计算基础是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不同加班情形加班费支付标准不同: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且不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300%的报酬。
(三)若单位不支付试用期加班工资,员工先与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