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起诉书送达地址确定方式多样,自然人一般以户籍登记住所地为准,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时以经常居住地为准;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准,不能确定时以注册登记地或登记备案地为准,也可按合同约定或诉讼中书面确认的地址送达。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起诉书送达地址需区分不同主体。对于自然人,户籍登记住所地是基础,但考虑到实际居住情况,若经常居住地满足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非住院就医地的条件,就以经常居住地作为送达地址,这样能确保文书准确送达。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关键,若无法确定则采用注册登记地或登记备案地。同时,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以及诉讼中书面确认的送达地址法院会优先遵循。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当事人在法律事务中准确提供送达地址,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在送达地址确定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