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协议已办理离婚登记,房产归子女协议一般不能随意撤销,因为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对男女双方有法律约束力。
(二)若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三)若仅达成房产归子女约定,未办理过户登记,在房产过户前赠与人原则上可撤销赠与,但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等的赠与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