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方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应先确认是否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如发包方根本违约或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
(二)若符合解除条件,承包方应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发包方违约行为或不可抗力的存在。
(三)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程序,通知发包方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