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清楚不同合同期限对应的试用期时长,避免用人单位违规设置试用期。
(二)试用期结束后,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给转正,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若沟通无果,且劳动者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