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定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可查看其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诊疗规范、未尽说明义务、未尽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诊疗义务等情况,若有则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若存在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诊疗、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已尽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情形,医疗机构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经专业鉴定和法律程序来确定责任归属和赔偿事宜,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