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养老保险待遇损失,职工可收集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相关证据,计算应得与实际所得养老金的差额,向用人单位索赔。
(二)针对医疗保险待遇损失,职工要留存好未缴纳医保期间就医的费用单据,要求单位承担本可报销的费用。
(三)失业保险待遇损失方面,失业人员可按规定计算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数额,要求单位赔偿。
(四)工伤保险待遇损失需先进行工伤认定和等级鉴定,依据工伤等级、工资水平等,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计算赔偿,如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伤残津贴等。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确定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这表明用人单位有依法缴纳社保的义务,未履行义务造成职工社保待遇损失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