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用人单位竞业限制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单位可与这些人员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为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对竞业限制人员有明确界定。高级管理人员像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掌控公司重要经营决策与商业秘密;高级技术人员包含研发、技术骨干等,知悉技术秘密,其泄露会损害单位竞争优势;其他负有保密义务人员虽不在高级管理或技术岗位,但因工作接触商业秘密,如市场销售人员掌握客户信息。用人单位与这些人员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需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经济补偿。若在竞业限制方面遇到疑问或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