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人身损害官司的开庭时间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法院需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立案一两个月就会开庭。这是为了保证案件能相对快速地得到处理,提高司法效率。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是立案之日起六个月,通常立案后两三个月左右开庭。如果案件复杂,开庭时间会推迟。这是因为复杂案件需要更多时间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3)实际开庭时间会受到法院案件数量、排期安排等因素影响。若法院案件积压,开庭时间就可能推迟。当事人若想了解具体开庭时间,可以联系承办法官。
提醒:人身损害官司开庭时间不确定,当事人需保持关注,及时与法院沟通。若对案件处理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