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定作人不交加工费,承揽人首先可尝试与定作人面对面沟通,清晰指出对方需支付加工费以及违约会带来的后果,争取和平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没有效果,承揽人可以制作催款函,用书面形式要求定作人在合理时间内支付加工费,同时要留存好函件送达的相关凭证。
(三)若催款函也未能让定作人支付费用,承揽人要收集加工合同、交付凭证、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拿到胜诉判决后,若定作人还是不支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查询、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等手段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规定,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