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不能向上一级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再次仲裁,应通过向法院诉讼或申请撤销裁决等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但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时,不能再向上一级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于劳动者,除终局裁决外,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对于终局裁决,若能证明仲裁存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况,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对于非终局裁决不服的,也可在规定时间内起诉至法院。因此,不服劳动仲裁结果需通过上述法律规定的途径处理。如果大家在劳动仲裁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