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若遇到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要收集能证明用人单位利用自身缺乏经验、处于困境等情况导致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的证据,如用人单位的不合理要求记录、自身当时的困难处境证明等。
(二)确定撤销事由后,尽快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若因显失公平,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是重大误解,要在九十日内行使。
(三)注意撤销权的最长行使期限,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