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外村人购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通常无效;遇到动迁,出卖人返还购房款,买受人返还房屋,宅基地补偿归村集体,地上房屋补偿按双方过错分配,买受人添附增值利益归买受人,出卖人有主要过错需赔偿买受人信赖利益损失。购买城市房屋合同通常有效,动迁补偿归买受人。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享有,所以外村人购买农村房屋的合同一般被认定无效。动迁时,合同无效的处理遵循出卖人返还购房款、买受人返还房屋的原则。宅基地补偿归集体,因为其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地上房屋补偿考虑双方过错分配,是为公平合理解决双方利益问题。若买受人对房屋有翻建、扩建等添附行为,这增加了房屋价值,相应增值利益应归买受人。出卖人明知违法仍出售,过错较大,需赔偿买受人信赖利益损失,如房屋增值部分。而城市房屋不受此限制,外村人购买合同通常有效,动迁补偿自然归买受人。如果您在房屋买卖及动迁补偿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