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商品房买卖里,开发商交付房屋时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文件,若缺少这些,买主可拒绝收房,因为这可能意味着房屋在质量、使用说明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况。
(2)开发商若无故延迟交楼且未书面提前通知,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通知义务,买主有权拒绝收房。
(3)当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有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经专业机构核验属实,如房屋渗水、墙体裂缝等,这样的房屋无法满足正常居住需求,买主可拒绝接收。
(4)实际交付房屋的户型、朝向、结构等与合同约定不一致且合同无特别约定时,买主有权拒绝收房,因为这与最初的购买预期不符。
(5)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这可能涉及到费用的不合理支出,买主也可拒绝收房。买主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风险由开发商承担,直至房屋符合交付条件。
提醒:买主遇到上述情况要及时固定证据,若对是否符合拒绝收房条件存疑,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