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己方有医疗险或意外险,先申请保险理赔,减轻费用负担。
(二)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核实后会依规垫付。
(三)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符合条件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会垫付费用。
(四)自行垫付医疗费并保留票据,治疗结束后协商或诉讼索赔,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五)担心对方转移财产,可在诉前或诉中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