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死亡赔偿金时,先明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二)对于六十周岁以下的死者,死亡赔偿金按该标准乘以二十年计算。
(三)六十周岁以上的死者,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在二十年的基础上减少一年来计算。
(四)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死者,死亡赔偿金按该标准乘以五年计算。
(五)若被侵权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可按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