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中,继承关系的两个顺序中,继承关系都是双向的,父母、子女、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均是双向的继承关系,唯独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似乎不是相互继承的关系。抚养'gt;抚养明确规定了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孙子女、外孙子女的遗产,但没有明确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有学者认为这是抚养'gt;抚养的立法不足,主张应将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关系写入第二顺序继承之中。产生这种观点的原因,是对于代位继承制度的作用认识不足。
抚养'gt;抚养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