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在劳动仲裁阶段想查封公司财产保障权益,应及时向仲裁委提交书面财产保全申请。书写申请时要清晰说明公司财产情况、申请保全的理由等内容。
(二)配合仲裁委工作,当仲裁委将申请提交给人民法院后,按法院要求提供相应担保,担保形式可以是保证金、实物等。
(三)等待法院审查结果,若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积极协助法院开展查封、扣押、冻结公司财产等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