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劳动者可同时向侵权人主张含误工费的人身损害赔偿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医疗费等实际支出费用一般不能重复获赔。此时劳动者应及时收集侵权证据和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分别向侵权人和社保部门主张权益。
(二)仅因工作原因受伤不存在第三人侵权,劳动者按工伤程序主张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者要积极配合单位进行工伤认定等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这表明在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时,医疗费等费用不能重复获赔,保障了工伤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