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在该条的基础上增加一款,作为该条的第二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意思就是说你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可以隐瞒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但是你隐瞒不等于对方就查不出。.对未成年犯的档案应严格保密,建立档案的有效管理制度;对违法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行政处罚和轻罪纪录消灭制度。非有法定事由,不得公开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记录和被刑事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起诉或因轻微犯罪被判处刑罚的记录。
以上就是未成年拘役会有案底么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