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施工中发现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有及时返修的义务,相关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按合同约定执行,这明确了施工阶段各方的责任分配。
(2)交付使用后发现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需履行保修义务并赔偿损失,保障了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3)经加固补强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无法满足则严禁验收,确保了工程的安全性。
(4)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抽样检测不合格时,委托有资质单位鉴定并根据结果处理,保证了处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5)因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过错造成质量问题,应依法担责,体现了责任的全面性。
提醒:建筑工程各方在合同中应明确质量责任和处理方式,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按法定程序处理,不同情况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