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协商时,与前夫就抚养权变更事宜好好沟通,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二)若协商不成,前夫起诉,要积极应诉。向法院表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列举稳定收入、良好居住条件、充足陪伴时间等自身抚养优势。
(三)收集前夫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像不良生活习惯、经济状况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