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代位求偿需同时满足多项条件以保障合法有效行使权利。一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应合法且已到期,不合法或未到期的债权不能行使代位权。二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相关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这里的怠于行使指未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相对人主张权利。三是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未到期时次债务人无履行义务,债权人无法代位行使。四是债务人的债权并非专属于其自身,像基于特定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及劳动报酬等权利不得代位行使。
2.为确保代位求偿顺利进行,债权人应及时关注债权到期情况,保留相关债权凭证。在发现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时,可先收集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要准确判断债务人的债权是否专属于其自身,避免错误行使代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