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拒绝后被辞退,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应接受此合理结果,避免不必要纠纷。
(二)若用人单位降低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拒绝后被辞退,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三)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以不续签为由辞退劳动者属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