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职工有两个工伤认定书且两次工伤发生在同一单位并分别评定伤残等级时,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各自评定的等级分别发放。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较高等级发放一次。因为这两项是对工伤职工离职后医疗和就业方面的补偿,按高等级补偿已能保障职工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不同伤残等级的,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实践中为保障公平合理及职工权益,按上述方式处理两项补助金。